第七十一章 成阳灵台(2/2)
但此时灵台已经基本修葺完毕了,再以修缮灵台的名字募捐的话,吃相就太难看了些。
不过没关系,这灵台修得如此之壮观,怎么可以不刊石刻碑以纪念之?这刻碑怎么可以马虎,必须与灵台的修葺规格一样,那就是高贵!所以树碑就成了此次募捐的名义。
这碑石高的确是挺高,但最重要的还是贵,那可是真的贵!
先前两任郡守修建灵台黄屋时,已经募捐了十万多钱。而张宠一上任又募捐了三万多钱。
这十三万钱的捐款里,来自于成阳县第一大户仲氏的捐款占了九成。而仲氏年轻一辈里最会花钱的仲阿东,个人就捐了一万三千四百钱,仅次于他的伯父仲球四万零二百钱,甚至比他的祖父,如今仲氏一族在世长辈中官位最尊的故钜鹿太守仲?都多。
值得庆幸的是,经过了三任郡守,历时几年,到了熹平四年,济阴郡第一面子工程终于宣告完工。
站在高高的灵台碑下,陶应用戏谑地眼神看着仲阿东,说道:“看不出来啊,阿东还是个大善人,捐资助建当仁不让嘛!”
“哈哈哈!我哪里懂这些,都是族中长辈指点的。”
“那碑阴最后这句呐?又作何解?”
只见成阳灵台碑阴处,刻着捐资者姓名,最末尾一段是“惟仲阿东,年在元冠,幼有中质,遵矩蹈规,上仁好义,见群从无者,代出钱万以立碑,大意翻然,君子善之,恩加骨肉,乡朝所称,县令菅君即请署门下议生,都市掾官未可测矣。”
“这事情啊?我祖父说,新来的张太守带头劝捐,若是我仲氏捐少了,需得颜面上不好看。”
“所以就安排了你去认捐邀名了?”
“哈哈哈!阿应多智近妖哉!我祖父与我伯父就是这么个意思,说是为我今后出仕铺垫铺垫。”
“这买卖妥当,说说,张太守都许了你什么好处了?”
“嗨!甭提了,张太守在我家长辈面前满口答应奏拜我为童子郎。我初时还不知道何谓童子郎,想着这一郡太守答应奏拜的应该不是什么坏事。待到回去一打听,那可是要进京考试入太学就学。我平时读书虽说没落下,但离着通晓经籍还差了远了,哪里敢去当这劳什子的‘童子郎’。”
“那你可是错过了。若是你去了,指不定现在我就要喊你一声郎官咯!”
“这样说来,那一万多钱还真是白瞎了!不过要我一个人去太学,也定是无趣得很。阿应,不若我们一块儿去太学罢?”
仲阿东的脑回路就是如此清奇,说着说着便又转到去太学进学上了。
去太学进学,这个问题陶应不是没有想过,但是考虑再三还是觉得时机不恰当,原因有以下几点。
首先,他年岁还小,虽然与相熟之人打交道已经毫无问题,但若是和陌生人打起交道来,还是容易被人轻视,以这样的年纪去结交京中的太学生显然还是难度太大了。
其次,目前党锢风波尤未平息,到了雒阳这样的漩涡中央并不是什么好的选择。
再次,作为现代人,也作为当下的少年,对于这个时代的了解还是太浅了。就好比这次随着族叔陶荥去施济,让他亲身领会了,即便在太平年代,冻饿也是会死人的。他需要更广泛、更深入地用自己的双眼来丈量这片熟悉又陌生的土地。
最后,乱世之中,能够掌握一支牢靠的武力,才是安身立命之根本。所以,埋首经籍,并非他首要考虑的问题。
当然,在合适的时机,进入太学与当今青年俊彦一会自然也是幸事,但现在明显不是合适的时机。若是要去的话,呼朋唤友当是应有之意,而这个家世好,家业大的土豪小伙伴自然是最好的选择。
“再等几年罢,到时候我们一起去。”
“好!那就击掌为誓。”
“行!那就击掌为誓!”
灵台上,黄屋边,巨大的碑石之下,陶应与他的土豪小伙伴仲阿东,就此订下了共同闯荡雒阳的约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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